
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采购公告
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具备釆购条件,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。
1.采购项目简介
1.1采购项目名称: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
1.2采购人: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
1.3采购项目预算: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安全等级保护测评:4万;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安全等级保护测评:4万;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安全等级保护测评:7.32万;
1.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:自有资金,已落实。
1.5采购项目概况: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门户网站(服务器搭建在天翼云)二级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门户网站(自建机房)二级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、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门户网站(服务器搭建在天翼云)及实验室系统(自建机房)两个二级信息系统等保测评服务,协助采购人完成整改技术指导,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等级保护证书。
1.6成交供应商数量:1家。
2.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
2.1采购范围: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相关配套服务。
2.2服务期限:中标日至项目验收通过。
2.3服务地点: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。
2.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:满足采购人要求。
3.供应商资格要求
3.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:
(1)资质要求: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;测评人员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质,同时需具备技术力量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。
(2)信誉要求:经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等渠道查询后,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税收违法黑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取消资格。(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的查询截图,时间为询比采购截止日前10天内)。
3.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(1)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。
(2)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。
3.3本次釆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3.4本次釆购项目不接受转让或分包。
4.响应文件要求
4.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
4.2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
4.3满足服务要求的资质证书(加盖公章)
4.4近三年同类型业务业绩(加盖公章)
4.5相应报价单(按预算单位给出相应报价)
4.6项目团队名单及近三个月或入职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(加盖公章)
4.7项目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(加盖公章)
5.合同签订与支付
5.1 合同签订:成交供应商须分别与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各自单独签订采购合同。三家单位的合同相互独立,权利义务仅约束签约双方。
5.2 费用支付:三家单位分别承担本单位系统的测评费用,各自按合同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。任何一家的付款义务不牵连其他单位,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某一单位未付款而中止其他单位的测评服务。
6.报价文件的递交
6.1报价文件需一式三份,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5月29日上午12:00(北京时间)
6.2文件递交地点: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705室(西宁市城北区西站二巷3号)
6.3 开标评审时间:2026年5月29日13点30分
6.4开标评审地点: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8楼会议室
6.5开标评审要求:报名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到达开标现场,进行当面谈判。
7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询价公告在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、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官网发布。内容以以上单位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。
8、定标方式
综合评议打分,评分标准见附件。
9.联系方式
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
联系人:续老师 联系电话:0971-6306406
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
联系人:徐老师 联系电话:0971-8232419
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
联系人:王老师 联系电话:0971-8117808
10.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纪委、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纪委、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纪委。
附件:评分标准/upload/27/cf3bcab1728bec31b00d6ccf13de65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