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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质检院闲置房产对外公开招租的公告
浏览:226 时间:2026-07-10

为盘活闲置国有资产,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,我院拟将一处闲置房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前来报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房产基本情况

本次对外招租房产位于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6号原省质检所大楼,拟出租楼层为一、二、三、七层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1510.48平方米。该房产产权清晰、手续合法齐全,符合房屋出租及正常经营使用基本条件。

二、租赁期限及用途

本次房产租赁期限5,自合同正式签订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。租赁期内,承租方不得单方提前退租,违反合同提前解约的,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。租赁期满后,本将重新开展租赁价值评估,并重新组织公开招租。

本房产租赁用途限定为合法合规的办公商业用途。严禁承租方利用房屋从事污染环境、违规加工等违法违规、高风险经营活动,严禁从事可能影响公共安全、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,租赁期间房屋内部装修、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,租赁期满后装修内容无偿归我院所有

、租金底价

本次闲置房产公开招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262619/(大写:贰拾陆万贰仟陆佰壹拾玖元整),报价不得低于公告底价,租赁期内租金固定不变。除租金外,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、取暖费、网络费等所有日常费用,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时缴纳。

四、报名资格要求

意向承租方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、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资信良好、无失信记录、无违法经营记录。自愿遵守本公告及后续租赁合同全部条款,服从我单位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
五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
1.报名所需材料:需提供营业执照、法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质材料(加盖公章);需提供房产租赁用途的说明文件(加盖公章);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,日期为报名截止前15日内

2.报名时间:20267132026721(工作时间8:30-12:0013:15-16:45,节假日除外)

3.报名地点: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805室(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9号)。

4.咨询及踏勘:意向方可在报名期内工作时间联系我工作人员,预约现场看房,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房屋全部现状。

六、提交报价及竞价事宜

1.报名成功的竞租方需向我院递交报价文件(加盖公章),递交截止时间202672212:00

2.竞价时间:202672213:15

3.竞价地点: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8楼会议室。

4.未按时递交报价文件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承租资格。

本次招租我院将按照价高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方。竞租2及以上的,进行一轮报价,以最高价为中租价,若最高报价相同的,则再进行一轮报价,以最高价为中租价。竞租方仅有1的,直接进行谈判。公开招租结果将在确定承租方后在我院门户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

七、合同签订及租金支付

招租结果公示期满后承租方须尽快与我院签订租赁合同。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一次性付清,承租方需在每年租赁周期起始前15个工作日内,足额将年度租金支付至我院指定对公账户。

本次招租所有解释权归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所有。

 

联系人:张老师

联系电话:0971-8117808

联系地址: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805室(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9号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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