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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《青海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(2020年版)》的通知
浏览:2313 时间:2020-04-20

各市州、青海湖景区市场监管局,省局各直属分局,省纤维检验局:

根据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国市监质监〔2020〕40号)要求,为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,突出监管重点,提高监管成效,省市场监管局在综合分析监督抽查、生产许可、专项整治、举报投诉等数据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,聚焦涉及重大质量安全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低、质量安全风险较大、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突出或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重点监管的工业产品,组织编制了《青海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(2020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现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,认真贯彻执行

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在贯彻执行《目录》的基础上,结合当地实际,突出地方重点产品,研究制定本辖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,提高质量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,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。

二、多措并举,强化精准监管

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辖区内产品质量状况,根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,分类采取监督抽查、风险监测、生产许可、执法打假、认证认可、缺陷产品召回、受理处置投诉举报、专项整治等措施,对产品质量实施精准监管。

三、认真研判,实施动态监管

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,从日常监管、检验检测、召回通报、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,广泛收集和统计产品质量安全数据,加强质量安全形势分析研判,开展质量风险评估,找准找实质量安全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。同时,结合对质量安全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情况,对辖区内重点监管的产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。